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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涉密博士学位论文管理与评阅办法

发布日期: 2014-12-03
 
研函[2013]150号
我校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匿名评审工作,在保障学位论文质量方面,起到了重要的积极作用。但随着形势的不断发展,涉密论文的匿名评阅工作,遇到了评阅安全、周期偏长、送评困难等新问题,借鉴其它高校的做法,特制定如下办法。
一、控制总量,逐步取消涉密博士学位论文
根据各学院近年来的科研与博士毕业论文涉密情况,全校涉密论文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当年毕业论文总数的15%,各学院近3年涉密论文比例见附件1。通过采取论文脱密等技术处理,逐步减少涉密学位论文的数量,原则上三年内取消涉密博士学位论文。各学院在不超过往年同期比例的前提下,提出三年内各年份涉密博士学位论文控制比例,2013331日前报研究生院批准(无涉密学位论文不用报批)。如遇特殊情况,须报研究生院逐级批准。
二、严格定密过程与管理
涉密论文应严格按照保密相关规定管理。只有涉密博士生才能申请涉密论文,在论文开题前即应明确是否涉密,严格全过程的保密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开题以后,再确定为涉密论文。
三、建立院校两级质量监控体系
参照其它高校经验和我校非涉密论文匿名评审办法,由学院负责开展涉密论文匿名评阅,及时将评阅结果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中上报,根据评阅结果确定答辩资格。学院应制定详细的管理办法,有完整档案记录。
学校定期组织学院匿名评阅工作的定级评估。根据已评阅涉密博士论文的质量和学院工作开展情况,对学院的涉密论文评阅工作开展定级评估(评估办法另行颁布),根据评估结果开展奖惩工作。对于评估结果较差的学院,在一定范围内恢复由研究生院开展匿名评审(提前90个工作日提交论文),或者加速取消涉密博士论文。
本办法2013227日经学位委员会讨论通过,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