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研究生教育督导 “督与导结合、全过程督导、动态督导”的工作方针,进一步细化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以下简称督导组)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职责,依据《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教育督导工作条例》特制定本细则。
一、 工作制度
1.督导组的工作面向全校研究生教学活动、教学管理以及研究生培养全过程,以全日制研究生为主。
2.各培养单位(学院)为督导组工作的开展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与配合。
3.督导组日常工作由研究生院质量监督与保障办公室(以下简称质量办)负责。质量办负责督导组所有工作的计划筹办、协调落实、反馈跟踪、记录整理,负责整理完成年度督导报告。
4.督导组每学期召开至少两次督导组全体工作会,会议由督导组组长主持,质量办负责会务安排及协调工作。
5.督导组成员按具体规范要求,将检查结果、工作记录以及相关分析意见及时交给质量办,质量办负责整理汇总以及反馈跟踪。
二、 工作内容及工作职责
1.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检查与督导
工作内容:
督导组对各培养单位(学院)研究生的招生面试、复试等过程进行督导。
工作职责:
督导组成员负责监督各培养单位(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过程是否规范、把关是否严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研究生院,并将问题与建议写入学期督导工作个人总结。
质量办负责与相关部门的协调组织。
2. 普通课程督导
工作内容:
督导组抽查研究生课程,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课堂管理以及思政教育等方面进行评价。
工作职责:
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抽查10门次以上,每次抽查后须当面将问题和建议反馈至授课教师,并须在3日内将课程评价表(附表1)发送至质量办,针对严重问题需及时通过电话、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反馈至质量办以便组织专家再跟踪。
质量办负责将全部研究生课表发送给各位督导组专家,负责汇总专家课程抽查发现的问题以及意见并反馈至相关授课教师和学院。
3. 精品课程指导
工作内容:
督导组成员每学期以学科相近为原则进行分组,每组负责对一门研究生精品课程进行全程跟踪,发现课程问题并指导任课教师对该课程进行改进,逐步打造更多的品牌课、精品课,提升研究生教学整体质量。
工作职责:
督导组专家按小组听取课程,每位专家每门课不少于3次(6课时),每次听课后须当面将问题和建议反馈至授课教师,并须在3日内将课程评价表(附表1)发送至质量办,针对严重问题需及时通过电话、邮件或微信等方式反馈至质量办以便组织专家再跟踪。课程结束后按小组提交该课程的质量提升建议书。
质量办负责将每学期研究生精品课程的课表发送给督导组,督导组选定每组指导课程。课程结束后质量办负责专家组意见收集并反馈至授课教师,并与教师商定课程的改进计划。
4. 论文开题、中期、预答辩和二次答辩等论文环节督导
工作内容:
督导组成员按培养环节分小组分别负责不同培养环节督导工作,每个环节的小组成员覆盖尽可能多的学科。
工作职责:
督导组成员按照学科相近原则对所负责的培养环节进行督导,每位成员每学期督导次数合计不少于3次,并须在3日内将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附表2)发送至质量办邮箱,重点是对突出问题的再检查和二次答辩的督导。督导组成员对发现的严重问题及时与研究生院沟通,视情况对培养单位(学院)进行通报,每学期末将问题和意见汇总写入学期督导工作个人总结。
质量办负责各小组与培养单位(学院)的协调工作。
5. 学位论文答辩抽检
工作内容:
督导组成员对学位论文内容及答辩材料进行全过程抽查,具体材料包括学位论文、导师评语、评阅书、论文修改说明、答辩记录、答辩决议等,通过材料比对发现论文及答辩环节中出现的问题。
工作职责:
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年抽取10份硕士学位论文材料,5份博士学位论文材料,抽查的每套材料需填写论文答辩质量评价表(附表3),对论文的内容和学位论文答辩中各个环节进行检查。每年对于学位论文答辩全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改进建议进行汇总,每学期末将问题和意见汇总写入学期督导工作个人总结。
质量办负责提供论文列表并按专家抽取的论文提供相关材料给督导组。
6. 工作提交物汇总及时间节点
① 课堂质量评价表
每人每学期普通课不少于10门次,精品课不少于3次,每次抽查后3日内提交(存在严重问题课程随时反馈)。
② 研究生精品课程质量提升建议书(副标题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
每小组每学期1门次,每学期末放假前2周提交。
③ 论文环节质量评价表
每人每学期不少于3次,每次抽查后3日内提交(存在严重问题课程随时反馈)。
④ 学位论文答辩质量评价表
每人每年度10份硕士学位论文材料和5份博士学位论文材料,督导组专家视个人情况分学期安排数量,每学期开学后1周内提交。
⑤ 督导组成员个人学期工作总结
每人每学期开学后1周内提交,总结每学期督导工作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
上述工作内容涉及到的具体数量可根据学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状况做动态调整,并经由督导组组长会讨论后生效。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