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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北京理工大学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简章

编辑: 研究生院 发布日期: 2018-05-08
 

研〔2018〕54号

一、培养目标与条件

国内访问学者通过访问期间的科研工作和专业学习,接触和了解本学科的学术前沿动态,加深基础理论,拓宽知识面,提高学术水平与科研能力,为回原单位后发挥学术带头人和学术骨干作用奠定基础。

接受对象必须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具有副教授或已获得硕士学位并作为选送单位学术骨干培养的优秀讲师。所申请的专业方向与所学专业以及目前所从事的教学科研工作专业方向应基本一致,在本专业有代表性的成果。

二、报名办法与时间

申请人需同相关学科导师联系,征求导师指导意见。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北京理工大学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附件1)《住宿自理承诺说明》(承诺说明访学期间访问学者可以自己解决住宿,附件2)各一式两份,由选派单位人事部门审批、盖章,经合作导师同意签字、我校接受学院主管研究生培养领导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汇同有关部处审核批准后,负责访问学者入校的有关事宜。

报名时间截止时间为520日,一般在6月底前发录取通知书,并于9月报到。

三、访问期限及学习工作要求

1、访问期限一般为一年。录取的访问学者应持《录取通知书》及本人身份证按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应由原单位提前来公函代为请假,时间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逾期不报到者,按自动放弃处理。

2、访问学者来校后,由导师协助制订个人工作计划。访问学者在导师具体指导下应以科研为主,并根据选定的研究课题切实按照工作计划完成预定任务,定期向导师汇报工作进展。同时可以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或本科生、参加教材编写或承担导师分派的其他工作。根据科研工作需要,经导师批准,可选修本学科点开设的专业课程。

3、访问学者在我校访问期间应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及我校有关访问学者的管理规定。对违反规章制度或不能按时完成访问任务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进行访问学者工作的,由所在接受学院报研究生院批准,取消其访问学者资格,并函告原选送单位。

四、考核与结业

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经导师和学校考核通过后,发给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内访问学者证书》。

五、费用标准

根据国家教育部有关文件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收取进修培养费7000/人·年。收到录取通知后可将进修培养费汇至www.5909.com或在报到时交纳。

因学校住宿条件紧张,学校不安排访问学者的住宿。

 

工作联系人:王超

电子邮箱:wangchao@bit.edu.cn

 

www.5909.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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