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从学生入学次年起至毕业,应在每年第一学期进行学年电子注册。学年注册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完成。学年电子注册成功才能延续其学籍,进行下一阶段的培养活动。
(1)每学期开学一周内,各学院汇总学生的注册情况上交研究生院。
(2)研究生院审核学院报表的合法性、完整性,特别是学生基本信息、结果意见、经办人签字、主管领导签字、盖公章等。
(3)研究生院为按要求注册的学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学年注册,未按规定注册的学生取消学籍。
研究生院负责在学信网上标注学生在校期间的学籍变化。属于姓名、身份证号码等关键信息变更的,须由学生本人书面申请,学院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提交本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有效户籍变更证明原件。学籍注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
(4)学生在校期间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