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函[2017]67号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的指导性文件,是导师和学生掌握专业研究方向、制定培养计划、安排课堂教学和保证论文进程的基本依据。在201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运行)的基础上,结合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新形势新问题,现启动我校2016版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 修订范围
本次培养方案的修订包括以下类型:
1、2016版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培养方案(试运行);
2、2016版硕士专业学位(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培养方案(试运行)。
二、 工作要求
(一)、基本原则
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培养方案应参照《学术型研究生(含博士、硕士)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及要求(2016修订版)》(见附件一)进行修订完善;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应参照《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总体框架和要求(2016修订版)》(见附件二)进行修订完善。
(二)、研究生课程设置相关要求
1、在专业必修课中增设学科基础课
学科基础课是指本学科(领域)所涉及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管理学等方面以及本学科(领域)所有研究方向都需要学习的基础理论课程。我校所有学术型学位授权点、专业学位授权点均应设置学科基础课。
其中数学类学科基础课程指由数学与统计学院针对研究生开设的数学类课程。目前,我校开设的硕士层次数学类课程有:数值分析、矩阵分析;博士层次数学类课程有:近代数学基础Ⅰ、科学与工程计算。课程基本情况如表1所示。
表1 数学类基础课程
类别 | 适用范围 | 课程编码 | 课程名称 | 学时 | 学分 | 学期 | 是否必修 |
学科基础课 | M/D-B/MF | 1700001 | 数值分析 | 32 | 2 | 1/2 | 是 |
M/D-B/MF | 1700002 | 矩阵分析 | 32 | 2 | 1/2 | 是 | |
D/D-B/DF | 1700003 | 科学与工程计算 | 48 | 3 | 1/2 | 是 | |
D/D-B/DF | 1700004 | 近代数学基础Ⅰ | 48 | 3 | 1/2 | 是 |
工学、理学学科门类的学术型硕士、博士研究生(少数特殊学科除外)和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均应至少修习一门相应层次的数学类课程;本直博研究生应至少修习硕士层次、博士层次数学类课程各一门。
如上述数学类课程不能满足本学科(领域)对学科基础课的要求,可另行制定其他相关的数学、物理、化学、生物、管理类等学科基础课。
各学科、学院应将学科基础课纳入原培养方案课表的专业课中,并置于专业课课程列表的顶部。
2、硕士生根据需要选修本科生课程
在导师的指导下,研究生可根据需要选修该学科(领域)本科专业的专业核心课作为研究生专业选修课的有益补充。若选修一门课程,按所选课程的学分折半计入;若选修多门课程,按所选课程学分折半计入、累计不超过2学分,或按照所选课程中单门课程最高学分折半计入。选修本科生课程超过以上折算标准的部分,不计入研究生课程学分,但可以计入课程成绩档案。
3、删减2016版培养方案(试运行)中未开设课程
2016版培养方案(试运行)中的课程存在以下问题:(1)部分课程在一年的教学运行中无任何教学安排,具体课程名单见附件三;(2)部分课程因选课人数过少等原因停开,具体课程名单见附件四。请相关学科、学院认真审核上述课程开设的必要性,原则上学科、学院应从培养方案中删除上述课程。各学科、学院应切实做到课程设置的科学合理,杜绝因人设课、因方向设课等情况发生。
删减课程后,其他课程的课程编码保持不变。
三、修订完善组织工作
1、学院主管院长应做好动员部署工作,按学位授权点分别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工作小组负责完成本次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工作。
2、跨学院的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由学科牵头单位负责组织。
四、提交材料
请各学院完成牵头负责的各学位授权点培养方案的修订完善工作,并提交如下材料:
1、修订后的培养方案(电子版和纸质版);
2、课程调整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格式见附件五);
3、修订后的教学大纲(电子版、格式见附件六)。
请各学科按照上述要求,认真完成工作,上述材料由学院汇总后于2017年6月2日前提交至研究生院,纸质版材料须培养方案修订完善工作小组组长和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的院长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grd985@bit.edu.cn。
联系人: 刘欣 68911648
陈玲 68918502
研究生院培养处
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