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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际学分互认(含境内外)

发布日期: 2017-05-04
 

 

一、定义
    研究生课程成绩与学分确认是指将研究生在正常教学安排之外取得的成绩和学分确认为正式的成绩和学分。
 
二、办理流程与材料要求
校际学分互认包括以下几种情况,请按要求办理。
1、经研究生院批准,研究生到其它培养单位选修课程,所取得的成绩和学分。
2、入学前三年内经研究生院批准,以旁听身份在我校取得的研究生课程成绩。
  3、如有特殊情况,由研究生本人申请,经导师批准,学院主管院长同意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确认的成绩学分将如实登记在成绩单上,成绩审核时按确认意见执行。
 
三、文件规定
研究生选课、考核及成绩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