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3〕220号)及《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实施方案》(学校令第122号),在原资助标准不变的前提下,自2016年9月起我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将调整发放形式,现将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调整范围
所有获得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的学生。
二、发放形式调整
(一)研究生国家助学金
我校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发放金额标准不变,将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从每年按12个月发放调整为按10个月发放。博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12000元,每人每月1200元;硕士研究生资助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每人每月600元。发放时间为每年1月至6月,9月至12月,7月、8月不发放。
(二)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
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助学金每年仍按10个月发放。原为2月、8月不发放,现改为7月、8月不发放,发放金额不变。
学生事务中心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