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设立“留学基金委与瑞典皇家理工学院合作奖学金生项目”,详情见附件1。申请人须严格按照基金委要求在其网站上申报并准备基金委要求的纸质材料,请各学院严格根据基金委要求及我校实际进行推荐。各学院于2017年2月27日 16:00前一并向研究生院317室提交以下三项材料纸质版,逾期不受理。
1.《单位推荐意见表》(申请人在基金委网上申报后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须将表中 “上级主管部门复核意见”以上部分填写完整。
其中: 单位名称:北京理工大学
本单位留学主管部门:www.5909.com
联系人:甄祯
电话:68918605
传真:68948227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081
“3.单位推荐意见”中“单位公章”处盖学院公章,“单位负责人签名”处由学院领导签字。
2.《学院推荐汇总表》(附件2)
3.《北京理工大学在校研究生出国(境)申请表》(附件3,申请人将相关内容填在表中“3.访学交流”处)
研究生院联系人: 甄老师 68918605 研究生楼31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