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部署,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正式启动,依据本年度的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将具体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1.请相关学院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2017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进行推荐。网址: http://www.csc.edu.cn/chuguo/s/780 , 推荐名额不做限定。2017年艺术类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受理申请时间为2017年3月20日至4月5日。
2.申请人于2016年2月28日前向所在学院提交:
1) 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艺术类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见附件一)
2) 北京理工大学单位(学院)推荐意见表(见附件二)
3) 留学基金委网站上要求提交的除《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单位推荐意见表》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以外的书面申请材料:http://www.csc.edu.cn/article/784
4)能辅助证明综合实力的材料复印件, 如奖状等。
申请人对照《各学院审核材料要点对照表(艺术类)》(见附件五)中所列的申请材料关键信息,自行用荧光笔标示出。
3.学院采取“个人申请、导师推荐、专家评审”的方式进行选拔推荐。学院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审核责任;学院须严格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的要求并对照《各学院审核材料要点对照表》(见附件五),对申请人材料进行严格审核,于2016年3月3日前向研究生院提交:
1)申请人已向学院提供的材料的纸质版, 其中:
a. 将《单位( 学院)推荐意见表》(附件二)中“单位推荐意见”的内容录入为word文档、每个文件以学生姓名(中文)学号命名,打包后发送至bitgongpai@163.com. 每个推荐意见严格控制在500个字符以内。
b. 将《国内导师推荐信》(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扫描后,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bitgongpai@163.com,每个电子版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MB。
2) 《2016年艺术类研究生项目学院推荐人选一览表》纸质版(见附件三),电子版发至:bitgongpai@163.com。
3)《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需提交,见附件四)纸质版及电子版,请确保此表填写清晰完整。
a.表中 “推选院校名称”填写“北京理工大学”。学院须在“校内主管部门(学院盖章)”处盖学院公章。
b.学院将填写好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申请人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学院盖章并扫描后,打包发送至邮箱bitgongpai@163.com。 每个电子表格以学生姓名学号命名。上传文件必须为pdf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不能超过3MB。
4)学院审核材料后,结合每个学生材料填写《各学院审核材料要点对照表》纸质版(见附件五),并盖学院公章。
《单位( 学院)推荐意见表》中的“单位推荐意见”及《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将作为基金委专家评审的重要依据,研究生院将直接录入和上传到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
4. 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六《2016年艺术类研究生项目申报日程表》。请学院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递交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5.有关具体申报、项目内容请密切关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 http://www.csc.edu.cn 基金委咨询电话:010-66093903
如有疑问、建议,请与研究生院培养处联系, 联系人: 张老师、甄老师 010-68918605
研究生院
2016年12月29日
附件一: 北京理工大学2017年艺术类研究生项目申请表
附件二: 北京理工大学单位(学院)推荐意见表
附件三: 2017年艺术类研究生项目学院推荐人选一览表
附件四: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
附件五: 各学院审核材料要点对照表(艺术类)
附件六:2017年艺术类研究生项目申报日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