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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选退课特殊情况申请流程
发布日期:
2013-09-24
研函[2013]110号
各研究生:
在选课工作结束后,原则上是不允许再更改选课结果。如果遇特殊情况,请按以下流程办理:
1. 选课需
在开课后一周内,退课在课程考试前一周,写情况说明的申请,征求任课教师的意见;
2.
征求开课学院教学办公室(学院办公室的章、签字及同意就行)的意见;
3.
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的意见;
4.
最后报研究生院培养处311审核(只有非研究生责任的情况,才可能批准)。一周后反馈结果。附件是申请书的模板。
相关附件
研究生选退课特殊情况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