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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基金委高水平公派项目提交材料注意事项

发布日期: 2014-03-24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高水平大学公派项目320开放,请已被我校推荐的申请联合培养博士项目的同学和符合要求的攻读博士学位项目的同学:    
1、尽快登陆网站http://apply.csc.edu.cn,查看“申请注意事项”及“填表说明”等后,注册登陆填写材料。填写好内容后可保存,在确认完全无误以后再提交打印,必须保证打印出的内容和网上填写的内容完全一致。务必要检查申请表右下角的验证码,每页上的验证码都必须是一致的。
    由于基金委网站速度很慢,去年同学们上传的材料有些好几天后研究生院才能看到,研究生院还要进行后台复杂操作(扫描及输入等),所以请同学抓紧时间,尽快争取一次性提交成功,否则网络关闭后无法提交申请。
 
2申报项目名称一栏,除个别专门项目的同学(例如日本文部省奖学金项目)选专门项目名称外,其他同学都要选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可利用合作项目一栏选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项目
 
3、按基金委要求完成网上提交后,请将打印的申请表及按基金委要求已经上传的材料一并于201332516:00前交到研究生教学楼319办公室。研究生院需要留出足够时间审核材料并完成推荐工作。之前校内评审时交到学校里的一份材料不退还,请大家另外重新准备,用夹子将申请材料按基金委规定的顺序夹好(一式一份)。联培博士生无需再提交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及“国内导师推荐信”。
 
4、今年基金委是在网上审核材料,所以大家要保证上传的材料尽可能清晰。所提交的一份纸质材料要在受理机构(www.5909.com)存档。
 
5、材料列表中有单位推荐意见表,该表在网上报名阶段不显示,而在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此表需要手工填写,仅需填写表中“3.单位推荐意见”以上部分的内容。此表仅校内存档使用。
a)此表头的内容,请按下列内容填写:
单位名称:北京理工大学;留学主管部门:研究生院;
联系人:甄祯;电话:010-68918605;传真:010-68948227
电子信箱:pybg@bit.edu.cn;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b)表中单位推荐意见不用填写,也不用签字盖章。由于之前校内评审时已向研究生院递交过“推荐意见表(附件二)”,研究生院将会按当时提交的表的内容输入基金委系统,完成推荐工作。
 
 6、联合培养博士生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及“国内导师推荐信”由研究生院统一按照校内评审时提交过的扫描材料上传。
 
 7、之前已经电话通知过申请人,请大家保持手机畅通,方便联系。 
 8、加入BIT2014公派交流QQ群:5135414
 
祝大家申请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