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准备纸质材料: 附件中的申请表(必须有北京理工大学导师及学院签字盖章)及外方院校开具的同意变更函(无需翻译)
2.准备电子材料:根据自身情况,按照附件中的模板要求填写意见函并发送至pybg@bit.edu.cn
将纸质材料准备好后提交到学院,学院递交到研究生院,研院出具有研院抬头的《同意变更函》后返给学院,学院返给申请人,申请人按照基金委要求提交到基金委。
纸质材料必须要提交到学院,如因本人在国外无法提交,须由其他人代交。
研究生院联系电话:68918605